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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经营行业倡议书 
【 字体: 】【打印此页】  日期:20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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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佛山市全体医药经营企业:
    时光荏苒,斗转星移,我们即将迎来又一个新春佳节。
    今年的春节略显不同,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随着越来越多的城市出现疑似、确诊案例,全国上下发起了一场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攻防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即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我市医药流通行业进一步规范医药价格行为,保证相关商品的正常供应,维护医药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营造医药行业良好市场环境。佛山市医药保健品行业协会特发出以下倡议:
    一、请各企业坚守岗位、做好春节值班工作,及时合法组织货源(如口罩、抗病毒及消毒类商品)、保证市场正常有序供应。
    二、请各企业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等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
    三、请各企业要认真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做到明码标价,不囤积居奇、导致商品供不应求而出现价格大幅度上涨。不利用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大幅提高价格,赚取不义之财。
    四、请各企业要坚决杜绝以下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1.达成、实施垄断协议的涨价行为;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近期市场供应紧缺的商品,如口罩、抗病毒及消毒类商品;
    3.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制度的行为,存在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等价格欺诈行为;
    五、为了保证市场紧缺商品的有效供应,使需求群众可以尽可能得到满足,请各医药零售企业及药店要采用限量、有序、合理销售,以保证人民群众都能理性购买,以避免不必要的积压浪费,打乱市场平衡。
    六、请各企业正确有效做好群众的宣传引导工作,避免造成市场恐慌,严禁造遥和误导,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攻坚战,切实保障珠海人民群众的健康,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尽自己最大的社会责任和站好最后一班岗。

行业提醒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防、可控、可治。病毒可怕,但预防不难,广大人民群众要切实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戴口罩是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有效方法,注意和加强手卫生,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和空气流通,尽量减少到空气不流通或人流密集的公众场合活动,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请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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