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佛山市医药企业参加国内专业展会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此页】 日期:201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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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更好地支持我市企业开拓国内市场,进一步扩大企业销售渠道,提高佛山医药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现开展2015年度佛山市医药企业参加国内专业展会补助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列入我市财政资金补贴专业展范围,参展企业可获得展位财政资金补贴。
二、补贴标准:以每个标准展位(9㎡)补贴1000元;或每平方米光地补贴50元,每家企业每次补贴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三、参展企业在展会结束15日内向我协会提供:
(1)参展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与组展方签定租用展位的合同或含展位费金额、展位面积的确认书复印件;
(3)实际发生展位费用的合法凭证(参展协议及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参展现场照片;
(5)参展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① 该展会的基本情况;
② 协会组织参展的情况;
③ 参展取得的主要成效,重点了解企业的成交金额及参展成效;
④ 展会会刊。
四、请各企业按要求填写附件,并于12月11日(星期四)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回传佛山市医药保健品行业协会秘书处(联系人:邓润卿,电话:83120259,18316817319,QQ:1377020629),由协会报商务局筛选审定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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